旅游补充协议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但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或甲方主动要求,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为了甲方能便捷购买到柬埔寨国家特色物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特别要约作为编号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在本要约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一、详细购物指南如下:
天然乳胶店约90分钟
宝石/珍珠店约60分钟
万磁/丝绸/沉香店约60分钟
二、特别提示:
1、甲方应谨慎选择购物,在购物之前请斟酌品质、价格等因素。
2、甲乙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由甲方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与乙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3、双方约定,参观卖场时不得强迫游客购物消费!每个卖场的考察时间不超过约定(因游客自身原因耽误不在此时间内)。旅行社确保卖场销售的产品质量无假冒伪劣产品,旅行社承担退货的责任但仅限于假冒伪劣产品。
4、方便游客的购物需要此补充协议作为另纸约定,旅行社已明确告知旅游者,参观的卖场商品价格因进货渠道等原因可能与当地市场价格有所差异,游客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选择,商场和旅行社工作人员不强迫购买或消费。具体参观日期,根据当地游览时间由导游穿插安排进行参观。
付费项目补充协议
美托380元/人
备注:
1、以上报价均为参考价格,因旅游地国家政策、旅游淡旺季、人数等客观原因,价格存在上下波动。以当地最终报价为准。选择另行付费项目前,请向当地导游详细了解。
2、以上推荐的自选活动为此次越南之行中较有代表性的景点,如果您对以上的自选项目感兴趣,您可以在旅途中向我们的领队进行咨询,我们的专业导游将为您提供周全的服务,协助安排以上游览另行付费项目。所选定的各项另行付费项目根据每天游览时间由导游穿插安排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
3、预祝您旅途愉快!本人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