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自费旅游项目及购物活动,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相关约定:
1.乙方特别提醒甲方,乙方所推荐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一定适合所有旅游者参加。请甲方根据自身情况以及需求, 在“自愿自费”的前提下选择参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甲方参加。
2.乙方所选择推荐的购物场所,均为当地合法经营企业,甲方自愿消费。
3.甲方在购物时应当充分了解店铺的退换货规则,索取并保存消费凭证,以作为保障合法权益的依据。
4.乙方推荐的有些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是有限定最低人数以上参加的团队价格,如果报名参加人数未达一定数量时,则收费价格将视参加的人数而作相应调整或无法成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列的各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已包含司导服务费、门票费、附加用车费及相关预定手续费、讲解费用等。甲方已明确知晓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收费标准及活动时间等,且完全理解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参团人数限定。如游客擅自购买门票导游或者司机有权拒绝游客上车并当游客自动退团处理。
6.甲方交付自费项目费用后,因人数不足成团或遇天气、突发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无法成行时,乙方将退还相关费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参观长寿岛长桌宴后因下雨等其他天气原因造成梦巴马无法演出或者是提前结束退30元/人
7.因天气或者堵车,汽车这抛锚等不可预见原因,导游有权减少景点游览时间或者调整游览顺序
8. 本协议约定下,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9. 甲方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签署本补充协议书之前,请甲方务必要仔细阅读且知晓全部内容;并在乙方人员向甲方详细说明本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告知;且甲方已明确知晓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内容,并愿意接受与遵守约定后再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乙方特别提醒甲方签署代表人:签署本补充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有代表其他旅游者行使上述权利和承担负责将本补充协议全部内容转告未签名旅游者的责任。同时,须承担未签署者行使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后果,承担未参加签署旅游者与乙方因本补充协议内容发生的一切纠纷的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双方同意本协议以双方签字即生效。
自费项目 |
项目名称和内容 |
优惠价格 (元/人) |
项目时长 |
备注 |
年 月 日 |
安平仙河游船 |
160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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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古龙山漂流 |
190 |
11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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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船游赐福湖 |
80 |
3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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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长寿岛+长桌宴+篝火晚会+梦巴马 |
200 |
18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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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物 安 排 |
地点 |
时长 |
销售产品 |
店名 |
第1天 |
硕龙 |
70分钟 |
玉器翡翠 |
超越 |
第2天 |
硕龙 |
70分钟 |
乳胶制品 |
大越乳胶 |
第4天 |
南宁 |
70分钟 |
床上用品 |
蚕丝家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