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
甲方(游客):
乙方(旅行社):
在甲乙双方经过签订《旅游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或应甲方主动提出的前提下,签订安排购物项目补充协议的内容如下:
本特别要约作为编号 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双方在本要约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境外购物场所:
国家 名称 主要商品 停留时间
泰国 珠宝中心 白宝石、红宝石、蓝宝石 约90分钟
皮革中心 鳄鱼皮珍珠鱼皮制品(皮带、钱包等) 约90分钟
乳胶中心 乳胶枕头,乳胶床垫等其它乳胶制品 约90分钟
皇家毒蛇研究中心 各种蛇药(解毒丹、蛇油丸…) 约90分钟
购物场所说明:
1、此补充协议仅作为方便有需要购物的游客所做的另纸约定,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
2、行程内免税商场(为非泰国籍客人的福利)和经过的景区商店、餐厅、商场、集市、酒店、中途休息站等商店不属于旅游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游客在此类购物店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购物属消费者与商家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受相关地区合同法的规范,旅行社特别提醒:购物须慎重,切记索取发票!
备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须甲方本人签字同意,不可其他人代签。客人清楚阅读后亲自书写:(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清楚明白以上协议条款内容,愿意遵守以上所有条款,并负法律责任。)
泰 国 出 境 旅 游 须 知
1、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
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
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2、以上行程仅供查考,具体行程、航班时间及酒店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不排除航班临时调
起飞时间,酒店无房需更换同级酒店等)
3、行程内不含水上项目,水上项目包括:香蕉船、降落伞、摩托艇、潜水、海底漫步等。
4、客人自愿放弃行程中任何包含项目,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均没有任何费用退出。因为组团旅行社和地接旅行社已经将团体预定的协作费用拨付到第三协作方。
5、如因天气、罢工、游行、包机临时取消或政府行为等造成景点无法游览,属自动放弃,如因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如飞机、火车延误,自然灾害社会因素),我社可协助解决。
6、如团队中出现单男单女,团友有义务听从及配合领队和导游的安排加床/拼房或由客人自行补足单房。
7、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当地导游在优化线路的基础上有权合理调整行程。如果因堵车或者天气恶劣等情况造成景点游玩时间压缩,请客人谅解。我社保留因航班、交通、签证等原因而导致行程变化,而对出团日期、行程顺序等做适当调整的权利;
8、旅游人身意外险(此保险建议客人购买:18岁以下,65-75岁之间承保范围最高上限为5万元/人,75岁含75岁以上不在承保范围之内(各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不一样,具体询问报名组团社工作人员)。
9、泰国是热带国家,一般温度在25度以上,请客人自行准备常用药品等,客人若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解释权归保险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当客人有任何身体不适,根据客人身体情况及要求,泰国旅行社工作人员及中国领队会第一时间送贵宾前往医院,费用客人自行垫付,医疗完成后保险公司按照条例对此作出解释及相关医疗费用的赔付(请客人保管好就医付费的相关单据)。
10、泰国是一个小费制度国家,我们在此提醒客人,给小费也是国际礼仪之一(给硬币是不礼貌行为):当地酒店服务生帮助提行李、客房送水、献花等按照礼貌是要给小费的,每次一般折合人民币5元。请做好支付的心理准备。
11、如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餐为准,餐费不另退。
12、经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此行程旅行社有安排购物场所。但行程内免税商场(为非泰国籍人的福利)和经过的景区商店、餐厅、商场、集市、酒店、中途休息站等商店不属于旅游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游客在此类购物店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游社不承担任何责任。购物属消费者与商家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受相关地区合同法的规范,旅行社特别提醒:购物须慎重,切记索取发票!
13、由于客人自身证件或其他原因导致客人无法出入境,我社将不承担责任,可协助客人解决。
14、旅游者参加打猎、潜水、漂流、滑水、滑雪、滑草、蹦极、跳伞、滑翔、乘热气球、骑马、骑象,赛车、攀岩、水疗、水上飞机、水上摩托车等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不在常规保险范围之内,需要另外购买高风险保险),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海事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相关公告及建议后量力而行。(参加此类活动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如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甲方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您在下水游玩前密切注意当地海滩发布的公告及警示:红黄相间旗表示海面平静,适宜游泳;黄旗表示海面有风浪,下水存在危险;红旗则表示海面风浪大,禁止下海。
15、乘船或水上活动时,务必穿上救生衣,船开动行进当中,请勿走动。切勿将手或脚放置船边避免受伤。海边戏水切勿超过安全警戒的范围,我们必须再三声明,只有您最了解本身的身体状况,如心脏疾病患者,高龄者、幼龄者,高低血压病患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运动之疾病患者等。绝对不适合参加任何水上活动或浮潜或不适应于您个人体质的其它剧烈、剌激性的活动,如旅客隐瞒个人疾病或坚持参加任何活动而引致意外,一切后果旅客自行负责。
16、若您在旅游过程中有任何意见,请及时与我社联系,协商解决。在您离开泰国前我社客服人员会致电了解情况,请您配合我们的客服工作。
17、请游客认真填写旅游团队意见反馈表,团队服务质量的评定以客人在当地填写的意见表为准!境外团队游客在行团期间如有任何投诉请及时反应给我公司以便及时处理,团队离境前须由客人亲自签署意见表,如自动放弃签署意见表我公司将直接视为对此次行程的全部内容评价为满意。返回中国后与意见表不相符的投诉,我公司将无法予以受理。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以上行程及内容是签订旅游合同的组成部份之一,具有同等效力。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行程内容与接待标准,同意并遵守旅行社的调整与安排,并以此为合同副本。
特别提示:泰国移民局海关规定:为了杜绝非法移民和非法劳工,泰国移民局要求每位旅泰游客进入泰国前,需要随身携带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现金(不含信用卡)以备海关查验,以保证旅客在泰国期间有足够的生活费。抽查到未携带足额现金的,移民局有权拒绝旅客入境;自由行客人需自备回程机票证明、预定酒店名称。海关规定:每人手提不得超过一条烟、一瓶酒,否则将被处数倍罚款。
特殊年龄备注: 1、2岁以下婴儿,不占机位,不占床位,按480元/人收取费用,2-11岁小孩不占床与成人同价,(12-18岁)小孩必须占床+500元/人 。(按年份界定年龄)2、团队中18岁以下小孩超整团比例30%的,全团加收300元/人附加费。3、孕妇、"三高"患者或患有其他不宜出行的疾病者不宜参团,如游客隐瞒实情,我社概不负责。4、18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老人必须有直系亲属的陪同方可参团,患有重大疾病者和孕妇不得参团,旅游者必须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5、不占床小孩不含早餐,早餐费家长自理。6、持非中国大陆籍护照人士参团,加收附加费700元/人;7、新疆维吾尔族客人为泰国敏感客源之一,泰国地接公司建议不接待。
离团备注:在泰国期间均不可私自离团,如客人未经许可擅自离团,请将离团风险金¥1000/人/天交付当地导游(不足一天也是按照¥1000/人/天收取离团风险金)。否则我公司有权取消擅自离团客人的后续行程安排及各项服务。
行程可能涉及到的消费内容和国际惯例需付服务费部分介绍如下: 1、 泰段司机可能会在车上售卖当地小纪念品,是当地旅游车公司、当地司机工会,当地导游会等当地行为,请客人视自己需要自愿选择购买,不属我社安排的规定项目,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泰段行程景点中有当地拍照售卖照片及其影像制品等,如果客人需要,检查清楚后谨慎购买,如有质量问题与本社概不负责。部分价格举例(仅供参考):大皇宫集体照100泰铢,骑大象拍照100泰铢,上船码头拍照150泰铢,龙虎园入口处拍照150泰铢,水上市场入口拍照100泰铢,水上降落伞800泰铢,人妖表演场合影(客人自备像机自己拍照)40泰铢-100泰铢,东方公主号人妖合影(客人自备像机自己拍照)20泰铢,阿南达沙玛空皇家御会馆如果服装不符合要求(下身要求男士必须穿长裤,女士必须穿长度超过膝盖的裙子),入口买长围裙40泰铢/条等。 3、 泰段行程中涉及当地习惯性支付服务费的部分价格举例:住宿酒店每晚每间20泰铢,泰式SPA、泰式按摩、泰式草药按摩服务费50-100泰铢/人,骑大象20泰铢/象师,乘马车20泰铢/车夫,泛舟之旅100泰铢/船夫等。因地区及服务性质不同,可事先参考导游意见,再判断支付服务费的多少.
证件安全: 1、安全:护照(签证)特别是在出入境接受检查时使用,必须随身携带,贵重物品随时携带,并且妥善保管。2、集体过移民局、边防、海关,要听从领队安排,请不要私自行动,切记不要帮陌生人带行李,以防被人利用。3、出发前,强烈建议将上述证件各复印一份连同几张护照相片放在 手提包中,并记下所持护照号码,以备急用。4、证件一旦遗失或被偷被抢,要立即报告旅行社,并向警方报案,可拿备用的复印件迅速证明身份,同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必要时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并向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提出补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