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自费温馨提示
1、 购物自费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如旅游
者不参加购物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无其他购物店;
2、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3、如旅游者不书面签署附件、或以口头形式确认的,旅行社视为旅游者不同意参加行程外活动,旅游者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
4、购物自费项目根据每天游览时间由导游穿插安排进行参观。
以上活动(项目)系甲方自愿参加,甲方不能因不合理要求和原因向消费者协会及旅游管理机构投诉。
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我及同行人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旅游者自愿购物、购物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购物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我同意《旅游行程购物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旅游者(签名或盖章): 乙方:旅行社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