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飞机、火车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等不可斥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2、不含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如:通讯、洗衣、娱乐或自由自主购物等);
3、不含因自身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所额外支付的费用;
费用4、不含景区内:
不含景区交通必须自理项目:浦花暗河景交30元/人;石门河景交30元/人
景区交通自愿自理项目:石门河平行电梯25元/人,9D玻璃桥80元/人,河挂壁电梯35元/人
5、“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1、报名时必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若因客人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出机票、不能进入景区,由客
人承担机票、门票损失并自行购买散客机票和门票。
特别2、出行时请携带好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好户口本原件。
提醒3、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误机,损失由游客自负。
4、不建议70岁以上老人单独参团,70岁(含)及以上的客人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并填写健
康承诺函和免责协议书;另需直系亲属签字,明确出游风险,否则旅行社不接受报名。
1、旅行社保证在不减少行程内所含景点的情况下,有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游览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的权
利,谢谢理解!
2、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交通路况、动车延误、景区临时关闭无法接待等)
造成常规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仅按旅游意愿替换或按团队采购成本价格退费;
3、如遇旅游旺季酒店客房紧张,道路问题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
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单房差或加床费用须自理。(酒店退房时间为12:00)。
4、团队机票出票后不得签转、换名。失信人无法坐飞机、火车,如客人为失信人请提前告知,如知情不报
产生损失或者因此无法参团由客人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注意5、全程请游客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务必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人参加行
事项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旅行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6、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7、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8、景点之间跨度较远、车程时间稍长,如遇旅游旺季部分景区中转交通可能出现排队等候时间过长,请耐
心配合导游跟景区工作人员的协调工作。
9、景区、餐厅、宾馆、火车站等场所内(外)均有各种售卖旅游纪念品或其他商品的店铺,您在这些地方购
买的物品不属于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店!请您慎重消费,并保留好购物票据。
10、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景区后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
要以自己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景区外停车场集合。
1、旅游全程请服从导游的安排,牢记导游告之的安全事项,带小孩的请时刻注意小孩的安全,防止走失;
2、晕车的团友早上不要吃鸡蛋,坐车时最好选择前排或中排靠窗的位置;
3、要注意劳逸结合,不能“疲劳游”。建议晚上不要夜不归宿。该地区地处山区地形,海拔较高,游玩时,
要量力而行,不宜剧烈运动,不要在人群中乱挤;
4、游览时最好穿平底鞋,以免扭伤。要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特别是登山的游览);
5、爱护文物古迹,保护环境。旅游者每到一地都应自觉爱护当地的文物古迹和景区的自然环境;
安全6、尊重当地的习俗。
警示7、注意卫生与健康。旅游在外,品尝当地名菜、名点,无疑是一种“饮食文化”的享受,但一定要注意饮
食饮水卫生,切忌暴饮暴食。油腻的食物要少吃,以免肠胃不适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多吃蔬菜水果,少吃方
便面。忌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和饮料,不喝泉水、塘水和河水;
8、警惕上当受骗,注意防盗、防抢。在旅游期间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身份证、现金、
相机等贵重物品。
9、气候多变,外出时最好带上雨具,以防不测风云(登山时无论下雨与否,严禁打伞登山,雨衣较佳);
10、每晚睡前用热水泡脚,睡时将小腿和脚稍垫高,以防下肢水肿;
请签订补充协议,附行程后:
购物项目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地址:
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
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序号购物店名称停留时间主营产品
1.恩施硒泰乳胶展示中心约90分钟乳胶枕头、床垫等
2.硒土特产超市约90分钟含硒类特产产品
3.硒丝路楚绣博物馆约90分钟丝绸、西兰卡普织锦
1、乙方郑重承诺所安排购物点不含假冒伪劣产品,但购物点的商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甲方谨慎
选择。
2、甲方在上述购物点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发票及购物凭证,保管好原包装,回程后一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的,
凭发票及原包装由乙方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茶叶、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3、行程中如游客有安排购物的需求,经与乙方导游(领队)协商并签订此补充协议,我公司方可安排。如与导
游(领队)或地接导游协商安排购物,未签订此补充协议的,视为游客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之间的个人行
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相关规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基于甲方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对此无异议。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景点游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乙方提供前往景点游览
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由于甲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费用或遗漏行程,由甲方自行承担。
4、上述自费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进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
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给甲方。
5、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自费项目的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甲方
在本协议签字确认即视为明确知悉相应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并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6、所有景点均为赠送,不去不退门票。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增加游览的景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
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增加游览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的相关事宜,并
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
担相关的损失。
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我同意《购物和自费项目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达成一致,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